2022年辽宁省丹东市水资源公报
2022年辽宁省丹东市水资源公报
2022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四水四定”和“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统筹考虑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方面,扎实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促进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持续改善,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一、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22年全市年降水量1272.0mm,折合降水总量186.30亿m³,比上年偏少6.8%,比多年均值偏多23.9%,属偏丰水年。
(二)水资源量
1、地表水资源量 2022年全市地表水资源量为118.65亿m³,折合成径流深为810.1 mm,比上年偏少4.7%,比多年均值偏多45.9%。
2、地下水资源量 2022年全市地下水资源量19.85亿m³,比上年偏少7.7%,比多年均值偏多30.3%。其中,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17.82亿m³,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2.13亿m³,山丘区与平原区地下水重复计算量0.09亿m³。
3、水资源总量 2022年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20.39亿m³,比上年偏少4.8%,比多年均值偏多45.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18.65亿m³,地下水资源量19.85亿m³,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为18.11亿m³。
二、水资源开发利用
(一)供水量
2022年全市总供水量8.1874亿m³,比上年减少0.5156亿m³。其中,地表水供水量7.4274亿m³,占总供水量的90.7%;地下水供水量0.5982亿m³,占总供水量的7.3%;其他水源供水量0.1618亿m³,占总供水量的2.0%。
(二)用水量
2022年全市总用水量8.1874亿m³,比上年减少0.5156亿m³。其中,农业灌溉用水量5.7429亿m³,占总用水量的70.1%;林牧渔畜用水量0.2740亿m³,占总用水量的3.4%;工业用水量0.4136亿m³,占总用水量的5.1%;城镇公共事业用水量0.4509亿m³,占总用水量的5.5%;居民生活用水量1.1466亿m³,占总用水量的14.0%;生态环境用水量0.1594亿m³,占总用水量的1.9%。
(三)耗水量
2022年全市实际耗水量5.6524亿m³,综合耗水率69%。
三、2023年汛前供需水预测
根据2022年水资源状况及2023年上半年来水量预测,测算2023年上半年全市可供水量为4.5253亿m³,2023年上半年全市共需水量4.2645亿m³。预测我市总体供水略有剩余,但因工程性缺水可能制约取水能力,局部区域供水缺口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仍需注意节水及做好供水保障工作。
四、重要水事
(一)防汛抗旱取得全面胜利
2022年,年累计10次向灌区供水5.8亿立方米,有效保证全市粮食安全。有效应对入汛以来10次强降雨和 1次台风,落实防汛“四级包保”责任制,及时会商研判汛情发展,1346次发布预警性信息,24次启动应急响应,科学调度水库拦蓄洪水1.2亿立方米,及时清除行洪障碍181处,积极处置爱河、蒲石河、草河等堤防险情255处,汛期转移危险区域群众避险10494人次,有效保障了丹东江河安全,实现了“不死人、少伤人、低损失”的目标。汛末调度拦蓄雨洪资源,全市水库蓄水量4.84亿立方米,比多年同期蓄水量(4.08亿立方米)多0.76亿立方米,实现防洪与兴利双赢。
(二)水资源管理保护全面强化
有效落实省下达我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任务,全年实际用水总量为8.1874亿m³,未突破9.35亿m³的控制目标。2个全国重要水功能区水质均达到考核要求。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制定2022年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并稳步推进。深入推进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三)河湖长制工作全面落实
市总河长和市河长开展巡河20人次,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巡河湖3万余人次,共发现和解决问题1800余个。丹东市两位总河长共同签发了《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保障河湖防洪安全生态安全的决定》(丹东市总河长令第3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加强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和污染防治,维护河道采砂秩序,保障河道行洪畅通,推动河湖海湾面貌持续改善。连续两年提请市总河长与各县(市)区总河长签订河湖长制工作任务书,分级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压实了各级党委政府、河湖长和相关部门责任。
(四)民生水利工作扎实开展
1.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加快实施已下达一般债券9000万元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进度,完成投资8120万元。开展2022年地债资金项目及省级农村饮水安全资金补助的申报工作,计划申请资金1.76亿元。完成维修养护工程213处,维修养护饮水人口20万人,维修养护资金874万元。
2.水库管理工作。完成土门子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审查意见前期工作,完成卧龙赵、夏家、高桥、刘家沟、大顶子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卧龙赵、任家沟、青年、三道岗、五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完成39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任务,辖区内小型水库均已签定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合同,进入试运行阶段。
3.水库移民工作。2022年下达直补资金计划2203.83万元,下达项目149个、资金18138.17万元。
(五)水域岸线管理得到保护
解决全市487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四乱”问题104个,河湖垃圾7.8万立方米。为加强我市河道砂石资源管理,保障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统一经营,砂石采、销分离”的原则,印发了《丹东市河道砂石统一经营管理实施方案》。巩固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完成流域面积10km²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复核完善工作,基本完成辖区内5级及以上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强化岸线分区管控,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加强事中事后执法监管。
(六)水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
深入推进“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市级河湖警长捆绑式巡河6次,发现解决问题5件,河长、警长、检察长三长共治四乱问题1次,各级河湖警长累计巡河3696次,发现和解决各类河道乱象和安全隐患336件。全年江河监管执法共破获非法采砂类刑事案件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5人,移送起诉12人,公安部门联合水行政执法部门执法12次,巡查40次,一同清理“河湖四乱”问题20余处,办理12起行政案件,罚没款64.82万元,破获污染河湖水质案件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移送起诉10人。
(七)党建工作取得实效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要求,持续推进从政环境建设。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提出的“七个聚焦”,推动全局上下迅速兴起融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召开市局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对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行安排部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等形式带头学习12次,开展专题研讨5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15人。疫情防控期间,全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水务发展各项工作,先后选派119名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开展防疫工作,充分展现了水务人的智慧与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