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述
咸宁市位于湖北省南部,境内山水相连,山、丘、泊三种地貌俱全,辖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六个三级行政分区;按流域划分为黄盖湖、陆水、金水、梁子湖、富水五个四级流域分区。
2019年全市平均降水量1276.0mm,折合水量125.7亿m3;降水量较上年减少15.5 %,较多年平均减少16.2%,属偏枯水年份。
2019年地表水资源量65.66亿m3,折合径流深666.7mm,比多年平均偏少 18.0%;地下水资源量14.87 亿m3,地表水与地下水不重复计算水资源量2.7465亿m3,全市水资源总量68.41亿m3,比多年平均偏少17.2%。
2019年根据统计计算,境内4座大型水库和19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为7.1902亿m3,比年初少蓄水1.9303亿m3;两座湖泊(斧头湖、西凉湖)年末蓄水量为1.6131亿m3,比年初多蓄水0.2725亿m。
2019年全市各类供水工程总供水量14.5053亿m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占97.53%,地下水源供水量占2.47%。全市各类用水总量14.5053亿m3,其中生产用水量占90.4%,生活用水量占9.2%,生态环境用水量占0.4%。
2019年全市总耗水量7.1219亿m3,综合耗水率为49.1%。全市污废水排放量41258万t(不包括火电冷却水)。其中,城镇生活污水占16.55%,工业废水占61.49%,第三产业废污水占21.77%,建筑业废污水占0.19%。
2019年全市人均用水量569m3,万元GDP用水量91.0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68.0m3,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380m3。城镇居民用水定额采用180升/人.日,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采用100升/人.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