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
[水土保持方案 - 水保规划]
发表于:2022-01-22 15: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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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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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1〕224号)和《关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项目任务书的批复》(水规计〔2010〕540号)的要求,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七大流域机构共同完成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2013年7月3日,水利部在北京组织专家对《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以下简称《两区复核划分成果》)进行了审查,会后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下为修改后的《两区复核划分成果》(见附件)
附件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