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990-20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4: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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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印染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的程序、内容、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印染工业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的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印染工业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时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印染生产过程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执行GB 13223 的锅炉等污染源源强按照 HJ 888 进行核算;执行 GB 13271 的锅炉等污染源源强按照 HJ 991 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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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固定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体系,指导和规范纺织印染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印染工业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强核算的程序、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本标准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大连理工大学。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 2018 年 12 月 25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附件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纺织印染工业.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