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408-202x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造纸工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4: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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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造纸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工作程序和总体要求,提出了启动验收、验收自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实施验收监测与检查、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造纸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造纸工业建设项目中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按照HJ/T 25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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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指导和规范造纸工业企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造纸工业》(HJ/T 408—2007)的修订,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标准名称修订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造纸工业》;
——明确了造纸工业企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调整、补充了相关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
——明确了造纸工业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方案的编制要求;
——调整了验收监测报告的内容,删除了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监测结果比对、公众意见调查、清洁生产水平评价等相关内容;
——完善了验收标准执行原则、监测内容;
——完善了验收监测采样方法、分析方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
——增加了后续验收工作,对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开展的后续工作进行了规定;
——修订了附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造纸工业》(HJ/T 408—2007)废止。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修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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