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xxxx-20xx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4: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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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印刷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印刷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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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我部组织起草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20年2月7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大气环境司 庄思源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571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 王宗爽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15203
传真:(010)84926394
电子邮箱:wang_zs@craes.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