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xxx-201x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羽毛(绒)加工工业(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4: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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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羽毛(绒)加工工业(含水洗)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
管理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含水洗的羽毛(绒)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羽毛(绒)加工工业(含水洗)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羽毛(绒)加工工业排污许可证许
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羽毛(绒)加工工业(含水洗)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屠宰和肉类加工工业里的羽绒清洗工序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 860.3)。羽毛(绒)加工工业排污单位中,执行《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的产污设施或排放口,适用《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
本标准未作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羽毛(绒)加工工业排污单位的其他生产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术规范 总则》
(HJ94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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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我部决定制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羽毛(绒)加工工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9年9月1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同时也可登录国家排污许可申请系统(http://114.251.10.16:8081/permitExtGT/outside/default.jsp)进行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试填报。
联系人:环评司全泉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426
传真:(010)66556414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戴永立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迪蒙综合楼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757153
传真:(010)84757120
电子邮箱:daiyl@acee.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羽毛(绒)加工工业(征求意见稿)
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羽毛(绒)加工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8月2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