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口口口-20口口 水质 磺酰脲类农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5: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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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磺酰脲类农药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烟嘧磺隆、噻吩磺隆、甲磺隆、甲嘧磺隆、醚苯磺隆、氯磺隆、胺苯磺隆、苄嘧磺隆、吡嘧磺隆和氯嘧磺隆 10 种磺酰脲类农药的测定。其他磺酰脲类农药通过验证,也可以采用本标准进行测定。直接进样 50 µ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06~0.009 mg/L,测定下限为 0.024~0.036mg/L;取样 250 ml时,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方法检出限为 0.05~0.09 µg/L,测定下限为 0.20~0.36 µg/L。详见附录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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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磺酰脲类农药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磺酰脲类农药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青岛理工大学。
本标准验证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青岛)、威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泰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淄博市环境监测站、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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