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氨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合成氨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合成氨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硝酸、复混肥以及联碱法纯碱生产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水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合成氨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资料下载_工程咨询_资料库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氨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模版下载_资料下载_文库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合成氨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限值。GB13458-2013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992 年,2001 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大牛工程师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大牛工程师
——根据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需要,调整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报告模板_文库_资料库
——取消了按污水去向分级控制的规定;GB13458-2013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合成氨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GB13458-2013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规范水污染物排放行为,适应国家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增加了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县域经济_报告模板_资料下载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01)同时废止。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大牛工程师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大牛工程师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工程资料_模版下载_资料库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3 年 2 月 25 日批准。资料共享_资料下载_工程资料
本标准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GB13458-2013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大牛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