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486-2009 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19:24
收藏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可溶性铜和总铜的 2,9-二甲基-1,10-菲啰啉直接光度法和萃取光度法。
直接光度法适用于较清洁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中可溶性铜和总铜的测定。当使用 50 mm 比色皿,试料体积为 15 ml 时,水中铜的检出限为 0.03 mg/L,测定下限为 0.12 mg/L,测定上限为 1.3 mg/L。
萃取光度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可溶性铜和总铜的测定。当使用 50 mm比色皿,试料体积为 50 ml 时,铜的检出限为 0.02 mg/L,测定下限为 0.08 mg/L。当使用 10 mm 比色皿,试料体积为 50 ml 时,测定上限为 3.2 mg/L。
详情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铜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可溶性铜和总铜的 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GB 7473—87)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987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安徽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明确规定了水中可溶性铜和总铜的试样制备方法;
——增加了直接光度法;
——规定了沸石的净化处理方法;
——完善了结果的计算公式。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 1987 年 3 月 14 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GB 7473—87)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9 年 9 月 27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9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附件
水质铜的测定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HJ486-2009).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