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1184-2021 土壤和沉积物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28:20
收藏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和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等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其他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通过验证也可用本方法测定。
当取样量为10.0 g,提取体积20.0 ml,进样量1.0 μl时,本标准测定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02 mg/kg~0.05 mg/kg,测定下限为0.08 mg/kg~0.20 mg/kg。详见附录A。
详情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淄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青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泰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和河南省新乡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1年6月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1年9月15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附件
土壤和沉积物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1184-2021).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