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1054-2019 土壤和沉积物 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农药总量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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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农药总量的顶空/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农药总量的测定,以代森锰锌或二硫化碳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含烃基黄原酸及其盐类土壤和沉积物样品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2g,以代森锰锌计时,方法检出限为0.05mg/kg,测定下限为0.20mg/kg;以二硫化碳计时,方法检出限为0.03mg/kg,测定下限为0.12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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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农药总量的测定方
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农药总量的顶空/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三亚市环境监测站和海口市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9年10月2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4月24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附件
土壤和沉积物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农药总量的测定顶空_气相色谱法(HJ1054-2019).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