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635-2012 土壤 水溶性和酸溶性硫酸盐的测定 重量法(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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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中水溶性和酸溶性硫酸盐的重量法。
本标准适用于风干土壤中水溶性和酸溶性硫酸盐的测定。
测定水溶性硫酸盐,当试样量为 10.0 g,采用 50 ml 水提取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为 50.0 mg/kg,测定范围为 200~5.00×103 mg/kg;当试样量为 50.0 g,采用 100 ml 水提取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为 20.0 mg/kg,测定范围为 80.0~1.00×103 mg/kg。测定酸溶性硫酸盐,当试样量为 2.0 g 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为 500 mg/kg,测定范围为 2.00×103~2.50×104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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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中水溶性和酸溶性硫酸盐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中水溶性和酸溶性硫酸盐的重量法。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为修改采用《土壤质量 水溶性和酸溶性硫酸盐的测定方法》(ISO11048-1995)。附录 A 给出了本标准与 ISO11048-1995 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附录 B给出了本标准与 ISO11048-1995 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 A~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2 年 2 月 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2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附件
土壤水溶性和酸溶性硫酸盐的测定重量法(HJ635-2012).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