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963-2018 固体废物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等47种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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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有机磷类、拟除虫菊酯类等47 种农药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有机磷类、拟除虫菊酯类等47 种农药的测定。其他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经验证也可用本方法测定。
在选择离子(SIM)条件下,当固体废物取样量为10.0 g,定容体积为1.0 ml 时,目标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2~0.9 mg/kg,测定下限为0.8~3.6 mg/kg。当固体废物浸出液取样体积为500 ml,定容体积为1.0 ml 时,目标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006~0.02 mg/L,测定下限为0.024~0.08 mg/L。详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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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有机磷类、拟除虫菊酯类等47种农药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有机磷类、拟除虫菊酯类等47种农药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监测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站、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嘉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2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附件
固体废物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等47种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963-2018).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