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设施的选址目标,选址方法,选址过程的管理,选址准则和选址过程中需要收集的数据或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设施的选址。
本标准不适用于铀水冶尾矿处置场的选址,也不适用于对免管废物进行处置的填埋设施的选址。
2 引用标准
GB9132——88 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的浅地层处置规定
3.目标
3.1 近地表处置设施(以下简称处置设施)选址的目标是要为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以下简称废物)的处置选择一处合适的场址,使在综合考虑处置设施的设计和废物货包特征后,能确保在所要求的期限内,在放射性核素和生物圈之间提供充分的隔离。
3.2 所选择的场址,其安全性能应满足GB9132——88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