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冶设施退役的程序,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环境管理等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退役的铀矿冶设施,对非铀矿冶设施,其放射性物质含量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退役,应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GB8703 辐射防护规定EJ432 铀矿冶辐射环境监测规定
3 术语
3.1 铀矿冶设施
具有一定规模的从事铀矿开采、选冶的场地、设备、构筑物、建筑物等设施,其中包括∶
a.从天然矿石中每年获得多于10kg 铀的实验设施和场所;
b. 为评价铀矿床开掘的坑、井;
c. 铀矿山;
d. 铀选冶厂
e. 放射性废物处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