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5255-2020 煤中铅、镉、砷、汞、铜、铬、镍、 锰、钡、硒、锌、锡、钛、锑、钴、 铝、铍、钒、银、钼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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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微波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煤中的铅、镉、砷、汞、铜、铬、镍、锰、钡、硒、锌、锡、钛、锑、钴、铝、铍、钒、银、钼 20 种元素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煤中的铅、镉、砷、汞、铜、铬、镍、锰、钡、硒、锌、锡、钛、锑、钴、铝、铍、钒、银、钼 20 种元素的测定。其测定范围见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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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灿、米飞、高尧华、惠希东、刘培海、李健、张永春、林令海、金伟、袁晓鹰、杨立明。
附件
煤中铅、镉、砷、汞、铜、铬、镍、锰、钡、硒、锌、锡、钛、锑、钴、铝、铍、钒、银、钼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SN_T5255-2020).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