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239-2021 车用柴油环保技术要求(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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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规定了车用柴油的产品分类、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取样、包装、标志、运输、储存和安全。
本文件适用于压燃式柴油发动机汽车使用的,由石油制取、煤制取或加有改善使用性能添加剂的车用柴油,也适用于以生物柴油作为调合组分的B5车用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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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 239—2016《车用柴油》,DB11/ 239-2016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废止。与DB11/ 239—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标记”中的标注方式(见4.2,2016年版的4.2);
b) 更改表1的标题为“车用柴油(ⅥB)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2016年版的表1);
c) 更改了“50%馏出温度”技术指标(见表1,2016年版的表1);
d) 更改了“90%馏出温度”技术指标(见表1,2016年版的表1);
e) 更改了“95%馏出温度”技术指标(见表1,2016年版的表1);
f) 更改了“多环芳烃”技术指标(见表1,2016年版的表1);
g) 更改了“密度(20 ℃)”技术指标(见表1,2016年版的表1);
h) 删除了“机械杂质”技术指标(见2016年版的表1);
i) 增加了“总污染物含量”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1);
j) 增加了“硫含量”的试验方法和仲裁方法(见表1);
k) 增加了“运动黏度(20 ℃)”的试验方法(见表1);
l) 增加了“十六烷指数”的试验方法(见表1);
m) 更改了BD100生物柴油应满足的技术要求(见A.1,2016年版的A.1);
n) 更改表A.1的标题为“B5 车用柴油(ⅥB)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附录A,2016年版的表A.1);
o) 更改了“50%回收温度”技术指标(见表A.1,2016年版的表A.1);
p) 更改了“90%回收温度”技术指标(见表A.1,2016年版的表A.1);
q) 更改了“95%回收温度”技术指标(见表A.1,2016年版的表A.1);
r) 更改了“多环芳烃”技术指标(见表A.1,2016年版表的A.1);
s) 更改了“密度(20 ℃)”技术指标(见表A.1,2016年版的表A.1);
t) 删除了“酸度(以KOH计)”技术指标(见2016年版的表A.1);
u) 增加了“酸值(以KOH计)”技术指标(见表A.1);
v) 删除了“机械杂质”技术指标(见2016年版的表A.1);
w) 增加了“总污染物含量”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A.1);
x) 增加了“硫含量”的试验方法和仲裁方法(见表A.1)。
附件
车用柴油环保技术要求(DB11_239-2021).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