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860-2021 电子信息产品碳足迹核算指南(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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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规定了电子信息产品碳足迹核算的目标、核算范围、功能单位、系统边界、数据收集与处理、核算、报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电子信息产品碳足迹核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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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明基电通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北京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檬、李胡升、查丽、闻洪春、龚勋、曾进重、邱大庆、张悦。
附件
电子信息产品碳足迹核算指南(DB11_T1860-2021).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