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821-20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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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规定了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规定、技术要求和编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指导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
本文件不适用于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三级、四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其他生物药品制品制造类的研发基地或专业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本文件。
详情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铁军、孙娟、唐丹平、杜小娟、张雪雨、李楠、马静、杨俊杰、王祺鑫、王岩、鱼红霞、张建平。
附件
DB11T1821-20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生物药品制品制造.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