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819-2021 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评价技术规范(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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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网格化监测的环境空气颗粒物评价的评价对象和评价项目、评价方法、数据统计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网格化监测网络覆盖的各行政属地的环境空气颗粒物评价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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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欣、刘保献、安欣欣、李云婷、孙峰、景宽、孙瑞雯、孙乃迪、张章、王莉华、姜南、金萌。
附件
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评价技术规范DB11T1819-2021.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