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690-2019 矿山植被生态修复技术规范(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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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植被生态修复的基本原则、植物配置要求、修复准备、裸露地植被修复、挖损地植被修复、废渣堆放地植被修复、工程技术措施、给排水系统、作业道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矿产资源采选闭矿并消除地质灾害危险后,已经具备复绿条件的煤矿、建材矿的裸露地、挖损地、废渣堆放地的植被生态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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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防沙治沙办公室、北京景观园林设计有限公司、一方合一(北京)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忆明、胡俊、余传琴、么永生、李燕彬、魏曙明、陈京弘、马学然、文静、李建胜、王飞、朱秋成。
附件
矿山植被生态修复技术规范(DB11_T1690-2019).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