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673-2019 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监测与评估规范(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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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典型源头减排设施与场地、片区、城市尺度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监测、指标计算和评估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在各项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对典型源头减排设施、场地、排水分区、片区、市辖区等不同尺度区域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的监测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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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建筑大学、北京市水文总站、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书函、潘兴瑶、龚应安、刘洪禄、廖日红、王建龙、杨卓、韦明杰、郑克白、杨京生、朱志红、于磊、杨默远、王文亮、宫永伟、臧敏、宋磊、翟立晓、黄鹏飞、朱晓峰、赵飞、卢亚静、邸苏闯、程震、崔硕、毛坤、郭新、王美荣、王阳、李永坤、张岑、赵小伟、孟瑞明、王丽晶、王晨、陶小燕、武彦杰、康晓鹍、靳璐宇、蔡欢欢、肖志明。
附件
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监测与评估规范(DB11_T1673-2019).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