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566-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三甲苯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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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和废气中三甲苯(1,3,5-三甲苯、1,2,4-三甲苯和1,2,3-三甲苯)测定的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以及木质家具制造业、汽车制造和维修业等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三甲苯的测定,其他行业废气经验证后也可使用本方法。
对于环境空气,当采样体积为30L时,本方法检出限为0.004mg/m3~0.006mg/m3,测定下限为0.016mg/m3~0.024mg/m3;对于废气,当采样体积为10L时,本方法检出限均为0.02mg/m3,测定下限均为0.08mg/m3,详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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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常淼、张琳、宋程、沈秀娥、刘保献、王小菊、孔川、邬晓东、张大伟、鹿海峰、张战平、郑海涛、邹本东、孙彤卉。
附件
《环境空气和废气三甲苯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析-气相色谱法》(DB11T1566-2018).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