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561-2018 农业有机废弃物(畜禽粪便)循环利用项目 碳减排量核算指南(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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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有机废弃物(畜禽粪便)循环利用项目碳减排量核算原则与流程、项目边界、基准线识别、核算方法、监测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畜禽养殖场或堆肥厂的畜禽粪便循环利用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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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低碳农业协会、北京嘉娅低碳农业研究中心、北京嘉博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机废物资源生物转化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建繁、于家伊、张文、孙志岩、阎静、杨军香、马文林、吕健。
附件
农业有机废弃物(畜禽粪便)循环利用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指南(DB11_T1561-2018).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