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涉氨单位)(试行)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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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指南适用于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涉氨单位自行组织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排查和治理。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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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环保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为加强本市环保部门对涉氨单位的监督检查,提升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水平,我局组织编制了《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涉氨单位)》(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下发至本区各涉氨单位,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针对试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应急中心。
特此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
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涉氨单位)(试行).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