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367-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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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现场测定。
本标准中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方法检出限为0.1mg/m3,测定下限为0.4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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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云平、马召辉、邬晓东、姜涛、张大伟、石爱军、张战平、胡月琪、颜旭、林安国、陈玉龙、孔川、常淼、宋程、沈秀娥。
附件
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DB11T1367-2016).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