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368-2016 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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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投放、暂存、转运和贮存过程应遵循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产生实验室危险废物单位的环境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剧毒性、爆炸性废物的环境管理。
详情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丹平、任立明、肖晓峰、田巍、姜雨生、高晓颖、谢凯、张效颖、李敬东、张桂金。
附件
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11T1368-2016).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