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319-2016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建设及运行管理技术规范(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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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的建设要求、运行与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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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妍妍、高山、金蕾、华岚英、孙晓峰、马召辉、薛鹏丽、赵鲁、李金香、许淑媛、邹本东、王小龙。
附件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建设与运行技术规范(DB11T1319-2016).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