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264-2015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高等院校(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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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地区高等院校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指标解释与数据采集。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高等院校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绩效评价。校区内作为独立商业运营机构包括宾馆、饭店、洗衣房、游泳池等服务场所不纳入审核范围;非独立的商业运营机构的评价标准参照相应类型的清洁生产指标体系执行。
北京地区高等院校以外的其他学校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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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璠、刘铮、李子秀、闫鹏、李晓丹、刘曼、于承迎、李旭。
附件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高等院校(DB11_T1264-2015).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