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运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火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以及冷热电、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供应等系统中的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DB11/847-2011 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8: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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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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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12月16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华北电力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静、田 刚、王军玲、顾煜炯、李金玉、张辉、宋光武、秦建平、薛亦峰
附件
1020201_2011-12-23_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_DB11847-2011.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