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豁免水平以上的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豁免水平以上的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 集群通信建设项目等类似建设项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DB11/T784-2011 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导则(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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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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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 袁玉明、戴京宪、杨丽琴、易海涛、魏有权、李建萍。
附件
1010001_2011-4-28_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_DB11T784-2011.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