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307-2005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8:05:21
收藏
前言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级规定了75种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辖区内现有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详情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是在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1985 年 10 月15 日发布) 的基础上,依据GB 8978- 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制定的。
本标准规定了75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中一类污染物13项,二类污染物 62项,比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多设立8项。
同时,本标准对北京市执行GB 18918- 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各类医院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等要求,作了明确规定。
本标准对污染指标控制的总体水平严于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其中:44项指标的限值与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当,23项指标的限值严于国
家标准; 对于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不设单位建设年限区分。
附录A 是规范性附录【《北京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京政函[ [1998118号)].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振声、董淑英、刘卫红。
附件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_307-2005).pdf 【下载附件】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