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1976-2021 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8: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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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运行管理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氮氧化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氮氧化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掺加生活垃圾质量超过入炉(窑)物料总质量30%的工业窑炉以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专用焚烧炉氮氧化物排放。
详情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邱宇、李涛、冯义彪、李朝飞、陈雪珍、李冰雪。
附件
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DB35_1976-2021).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