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在用轻型汽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全时四轮驱动的轻型汽车,也不适用于路检和抽检。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在用轻型汽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全时四轮驱动的轻型汽车,也不适用于路检和抽检。
本标准根据GB/T 1. 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福建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厦门市环境保护科研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焦卫东、蔡如任、陈文田、陈伟立、林云萍、赵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