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1326-2018 生物质锅炉经济运行管理规范(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8: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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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经济运行的基本管理要求、经济运行管理、技术指标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蒸发量>1 t/h,且≤35 t/h的燃用生物质燃料的以水为介质的工业锅炉。额定蒸发量≤1 t/h的燃用生物质燃料的以水为介质的工业锅炉参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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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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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黔东南州特种设备检验所提出。
本标准由黔东南州特种设备检验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黔东南州特种设备检验所、毕节市特种设备检验所、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戴传驷、刘松、夏仁敏、焦健、顾舒扬。
附件
生物质锅炉经济运行管理规范(DB52_T1326-2018).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