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6/XXXXX-XXXX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8: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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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选址要求、入炉废物要求、技术要求、运行要求、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运行、污染控制、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以及现有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污染控制与监督管理。
掺加生活垃圾质量超过入炉(窑)物料总质量30%的协同处置水泥窑的污染控制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实施后,新发布的国家污染控制标准与本标准适用范围重叠,且重叠部分严于本标准的,或者针对重叠部分新增控制项目的,执行新的国家标准。
详情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要求起草。
本标准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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