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位于青藏高原东缘、长江流域上游,地势起伏,山地面积大,降水丰沛且强度大,是我国水土流失严重的省区之一,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的重要战略要地。四川省水土保持工作不仅对建设“生态四川”有着重要意义,而且密切关系到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态环境安全及社会经济的发展。
四川省历来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在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紧紧围绕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目标,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加快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步伐,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近年来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出现了一系列新形势、新政策,尤其是新修订《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原有规划已不能满足我省水土保持工作何需要。因此,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按照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四川省水利厅依据《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1】224号)和已颁布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咨询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四川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
本规划范围为四川省辖区内的183个县(市、区),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近期水平年为2020年,远期水平年为2030年。规划分析了我省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系统总结水土保持经验和成效,以全省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为主线,以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为重要依据,拟定我省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总体部署,明确水土保持的目标、任务、布局和对策措施,为维护良好生态、促进江河治理、保障饮水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规划基础数据来源于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等工作成果,四川省和各市州已公布的经济社会统计年鉴,相关批复规划成果等。本规划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四川省主体功能区汉划》、《四川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等做了充分衔接。规划中的水土流失面积是指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公布的水力侵蚀和风力侵冲丽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