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30年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水土保持规划
前 言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 展的物质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依赖的基础资源。云城区位于广东 省中部偏西,特定的自然条件加上人类活动的影响,水土流失易发、 多发,是云浮市水土流失危害较为严重的地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 法”)进一步强化了水土保持规划的法律地位。为贯彻落实新《水土 保持法》,适应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2011 年水利部下发了 《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1]224 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广东省于 2011 年 9 月成立了由省水利厅、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林 业局等组成的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2014 年 11 月 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完成了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工作, 于 2017 年 1 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了《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 (2016-2030 年)》。 本次规划全面收集了全区水土流失基础数据,通过系统分析全 区水土流失现状及发展趋势,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和要求,明 确了新形势下水土保持需求;以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水土资源, 建立与云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为规划 目标,提出了规划总体布局及分区防治方略,对预防保护、综合治 理、监测监管进行了全面规划,结合省级安排的各项任务,拟定了 2018 年至 2030 年全区的水土保持任务及近期重点项目。到 2020 年, 全区实现预防面积 11.78km2,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32.99km2;到 2030 年,全区实现,预防保护面积 99.49km2,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累计达到 64.93km2。 本规划为云城区开展水土流失防治,维护生态系统、促进江河 治理、保障饮水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农村发展、规范生产建 设行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技术支撑,为今后一定时期云城区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