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是环境与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水土流失对农业生产、生态可持续发展、防洪安全及水质安全有着重要影响,是我国的主要环境问题。湖南省水土保持规划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重要举措,是指导我省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支撑,是合理开发利用我省水土资源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我省水土保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体现。
依据《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1】224 号),本次湖南省水土保持规划工作于2013年1月启动,我厅委托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以下简称“省水电院”)承担该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受此委托,省水电院成立了专门的规划工作小组,于2015年1月10日,组织水保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长沙组织的水土保持规划第三期培训班学习,并在我厅水保处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站等相关单位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支持下,开展了水土流失调查、收资等各项准备工作,提出了工作思路和方案。先后完成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技术导则和专题报告、水土保持区划、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划分等工作。
2015年12月17日,我厅组织专家在长沙召开了《湖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专题报告》的评审会,并于2016年3月18日在长沙组织了征求各市州意见的座谈会,按照评审专家和地方代表意见,省水电院对专题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2016年4月底编制完成《湖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专题报告》正式成果,并上报湖南省人民政府进行批复,同时,省水电院开展了《湖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编制工作。
2016年11月3日我厅组织专家在长沙召开了《湖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技术评审会,听取了专家及省发改委、国土厅、农业厅、林业厅、环保厅和水利厅、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于11月10日~20日进行了网上公示,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12月23日召开了听证会。针对各项意见和建议,省水电院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
本次湖南省水土保持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限为2016年~2030年,近期水平年为2020年,远期水平年为2030年。该规划系统分析了全省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了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以“防治水土流失,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水土资源”为主线,分区确定水土保持防治方略、目标与总体布局,提出预防、治理、监测、监管和近期重点项目规划,为湖南省开展水土流失防治、维护生态系统、促进江河治理、保障饮水安全、改善人民环境、推动农村发展,规范生产建设行为、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将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湖南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