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不可替代的基础资源。水土流失破坏耕地、淤积河道湖库、加剧水旱灾害,威胁国家生态安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粮食安全,搞好水土保持工作十分重要。国务院 1993 年《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强调:“水土保持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2011年 3 月,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提出了加强水土保持规划工作的要求。
山东省水利厅于 2011 年 9 月 7 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鲁水保字[2011]100 号),启动了山东省各级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工作。聊城市水利局于2014 年7 月14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规划工作的通知》(聊水保字[2014]13号文),启动了聊城市各级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工作全面展开,由聊城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具体承担规划编制任务。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专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最终完成了《聊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
《规划》立足全市水土流失防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全面评价了全市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需求,以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为主线,依法开展了水土保持区划、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和“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界定,确定了水土流失防治总体布局和重点布局,明确了水土保持工作任务、目标和规模,提出了预防、治理、监测和综合监管规划。
规划既注重战略性、前瞻性和科学性,又突出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聊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是全市依法科学防治水土流失的基本依据,是指导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全市开展水土流失防治、保护生态环境,建设“河湖秀美大水城、宜居宜业新聊城”提供支撑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