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十三五”水土保持 专项规划 (报批稿)
水土保持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可从宏观上和战略上研究及制定重点区域水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与保护的准则和限制条件,规范各类生产建设和生态治理行为,依法行政,提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编制《芗城区“十三五”水土保持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旨在摸清芗城区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正确分析当前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住当前水土保持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创新规划理念和技术路线,为芗城区各部门、各地动员协调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打下基础。
2016年5月,《福建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60年)》及《福建省“十三五”水土保持专项规划》获省政府批复;2018年2月《漳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及《漳州市“十三五”水土保持专项规划》获漳州市政府批复。在此期间,省水利厅组织开展《福建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规划(2017-2020年)》、《福建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福建省22个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项目规划(2017-2020年)》和《福建省水土流失治理重点乡镇项目规划(2017-2020年)》四项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17年10月和11月批复下发。为衔接上位规划,明确芗城区“十三五”期间重点治理项目,更好的规划和指导芗城区今后一段时期内水土流失防治工作,2018年5月,芗城区水利局委托福建农大科技开发总公司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18年6月编制完成了《芗城区“十三五”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落实习近平同志“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批示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的决策部署,以“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民生;坚持统筹兼顾,综合防治;坚持典型示范,突出重点”的原则,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在更高的起点上推进芗城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
“规划”在芗城区水土保持区划的基础上,拟定“十三五”期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95 km2,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控制在5.00%以内。“十三五”规划总投资1015.0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