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 12 月修订)和《安徽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8 年 4 月修订)等规定和要 求,马鞍山市水利局委托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 院承担《马鞍山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 年)》的编制工作。根据马鞍 山市水利局统一部署,通过遥感影像数据解译、现场调研等手段,对马鞍 山市域各县(区)的水土流失现状、问题与成因、水土保持成效和水土保 持需求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马鞍山市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 划等相关规划,编制完成《马鞍山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 年)》。
本次规划主要依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 年)》、《安徽省水 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关于印发安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 通知》(皖政〔2004〕14 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皖 政〔2013〕82 号)、《安徽省第一次水利普查成果报告》、《马鞍山市空间规 划(2017-2035 年)》、《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马鞍山) 经济带的实施方案》(马发〔2018〕17 号)、《马鞍山市水利发展“十三五” 规划》等编制。本报告社会经济现状资料采用《马鞍山市统计年鉴(2018 年)》数据,水土流失现状则采用以 2018 年马鞍山市高分一号遥感影像、 OLI 遥感影像、1:5 万数字化地形图和国土二调资料作为主要数据源,根 据水土流失评价模型,由植被覆盖度、坡度、土地利用等七因子法提取的、 并经野外实地抽样验证的水土流失信息。
规划系统分析了马鞍山市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存在问题,认真研 究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以“防治水土流失,合 理利用、开发和保护水土资源”为主线,紧扣“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全 新城市定位、推进绿色发展、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分区确定水土保持防治 方略、目标与总体布局,提出预防、治理、监测、监管和近期重点项目规 划,为全市开展水土流失防治,维护生态系统、促进江河治理、保障饮水 安全、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农村发展,规范生产建设行为、增强防灾 减灾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 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将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马鞍山市 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
本规划基准年为 2017 年,水土流失数据基准年为 2018 年,规划期为 2018 年~2030 年,近期水平年 2025 年,远期水平年 2030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