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龙南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
为贯彻中央、省、市三级政府重大战略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全面推进新时代龙南县水土保持工作。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1]224 号)精神,链接《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 年)》,《江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赣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任务,开展龙南县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并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完成《龙南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技术审查。
本次规划范围为龙南县 15 个乡镇(林场)的所有国土面积(不含水域)。全县现有水土流失面积 278.18km2,占土地面积的16.91%。规划基准年为2017 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 2020 年,远期水平年为2030 年。规划系统分析了全县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总结了水土保持经验与成效,以市级水土保持规划为基础,以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为主线,对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系统全面规划,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水土保持的目标、任务、布局和对策措施,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扎实推进赣粤边际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为全面实现赣深高铁线沿线“强、旺、美、富”的明珠县(工业强、旅游旺、城市美、百姓富)提供支撑和保障。
规划在《赣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基础上,以2017年为基准年,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开展,水土流失数据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以县为单元)的基础上,通过 2017 年遥感影像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获取,经济社会情况、土地利用现状等数据采用2017 年统计年鉴或公布数据,衔接和协调了发改、水利、国土、环保、农业、林业等部门的相关规划成果。本次规划系统科学地划分了龙南县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提出了全县水土保持工作“两区三江群山秀,绿水青山齐出彩”的战略格局,明确了水土保持目标与任务,并对近期(2018~2020 年)重点项目进行了安排。规划期内(2018~2030 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413.43km2,其中:重点预防保护面积 237.38km2,综合治理面积176.05km2。规划近期(2018~2020 年)完成综合防治面积 91.05km2,其中重点预防保护面积59.7km2,综合治理面积 31.35km2;规划远期(2021~2030 年)完成综合防治面积 322.38km2,其中重点预防保护面积177.68km2,综合治理面积144.70km2。本规划总投资 47963.31 万元,其中:近期规划(2018~2020年)投资 11584.29 万元,远期规划(2021~2030 年)投资36379.02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