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8年赣州市水资源公报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加强对水资源的依法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
编制发布水资源公报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水资源公报》是反映水资源情势的综合性年报,是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编制水供求计划和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水资源公报内容包括降水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蓄水动态、供水量、用水量、耗水量、水质状况及重要水事等,分别按行政分区和水资源分区提供数据和信息。
赣州市国土面积39380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23.6%,境内包括长江流域鄱阳湖水系赣江上、中游区和珠江流域东江水系上游区河段,划分有16个水资源四级计算分区:上犹江、章水、桃江、濂水、湘水、贡水、梅江、平江、遂川江、赣江上游、孤江、赣江中游干流、东江上游、浈水、韩江、韩江梅江。
2018年,赣州市年平均降水量1388.8毫米,折合降水总量546.8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5%,与多年平均值相比减少12.1%,属于枯水年份。地表水资源量222.92亿立方米,占年降水总量的40.8%,折合年径流深566.1毫米,比上年减少19.1%,比多年平均减少33.8%,人均水资源量为2600立方米。
2018年,地下水资源量68.92亿立方米,比2017年减少14.8%,与多年平均值相比减少22.4%。
2018年,赣州市出(市)境水量219.87亿立方米,其中从赣江出境水量197.69亿立方米,从珠江出境水量22.18亿立方米,外地流入(市)境水量6.81亿立方米。
2018年赣州市现有大型水库5座、中型水库44座。年末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13.13亿立方米,比年初增加0.51亿立方米。
2018年,赣州市总供水量34.0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31.30亿立方米,占91.8%,地下水源供水量1.69亿立方米,占5.0%,其他水源供水量1.09亿立方米,占3.2%。
2018年,赣州市用水总量为34.05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34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21.59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63.4%,比上年减少0.6%;工业用水量4.51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13.2%,比上年减少3.8%;城镇公共用水量1.04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3.1%,比上年增加2.0%;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2.52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7.4%,与上年持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1.58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4.6%,比上年减少3.1%;林牧渔畜用水量2.48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7.3%,与上年持平;生态环境用水0.33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1.0%,比上年增加3.1%。
2018年,赣州市人均综合用水量为392立方米,比上年减少6立方米,万元GDP(当年价)用水量121.3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4.7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45.2立方米。地表水控制利用率为15.3%,水资源总量利用消耗率8.1%。
2018年,赣州市用水消耗量为18.06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2.1%,综合耗水率53.0%。
2018年,赣州市废污水排放量为54300万吨。其中城镇居民生活废水18900万吨,占总排放量34.8%;第二产业废水29300万吨,占总排放量54.0%;第三产业废水6100万吨,占总排放量11.2%。
河流水质:全市河流评价河长2562.0公里,评价河段为99个。全年Ⅱ类水占83.8%、Ⅲ类水占15.0%、Ⅳ类水占0.3%、劣V类水占0.9%。
水库水质:监测评价15个大中型水库水质,评价面积104.2平方公里,Ⅱ类水13个,占86.6%;Ⅲ类水1个,占6.7%;Ⅳ类水1个,占6.7%。
省界水质:省界水体监测断面8个,5个断面为Ⅱ类水,2个断面为Ⅲ类水,1个断面为Ⅳ类水。
重要城市供水水源地水质:重要城市供水水源地监测断面3个,汛期和非汛期均优于或达到Ⅲ类水。其中:赣州市自来水一厂水质优良率75.0%,合格率为100%;赣州市自来水二厂水质优良率为80.6%,合格率为100%;赣州市自来水三厂水质优良率为83.3%,合格率为100%.
水功能区水质:根据3个水资源二级区87个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资料评价,全年评价达标水功能区84个,达标率为96.6%;水功能区评价总河长2562.0公里,达标河长2461.0公里,达标河长占评价河长的96.0%,不达标水功能区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