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驻马店市水资源公报
驻马店市位于河南省中南部,东部与安徽省阜阳市接壤,西部与南阳市相连,北临周口和漯河市,南部与信阳市毗邻。地处东径 113°10′~115°12′,北纬32°18′~33°35′之间,全市共辖西平县、上蔡县、遂平县、汝南县、平舆县泌阳县、确山县、正阳县和驿城区 8 县 1 区。驻马店市分属淮河和长江两大流域,淮河流域占全市总面积的 88%,长江流域占全市总面积的12%,辖区内主要河流有汝河、小洪河、洪河、臻头河及泌阳河等。全市分属王家坝以上北岸区、王蚌区间北岸区及唐白河区三个水资源分区,面积分别为 11303km 2、696km2、1634km2。
驻马店市是河南省面积较大、人口较多的省辖市,2015 年底全市总人口792.48万人,常驻人口 611.6 万人,国内生产总值 1648.26 亿元,工业增加值678.07 亿元,粮食总产量 674.31 万吨。
2015 年全市平均年降水量 704mm,折合降水总量95.958 亿m3,较上年减少27.5%,较多年平均值减少 21.5%。其中王家坝以上北岸区、王蚌区间北岸区、唐白河区降水量分别为 711.7mm、677.6mm 和 660.7mm,与多年均值相比均有所减少,减幅分别为 21.6%、17.6%和 22.6%。本年度降水量居 1956 年以来系列的第46位,属偏枯年份。
2015 年全市地表水资源量 12.006 亿 m 3,折合径流深88.1mm,比多年均值偏少 63.9%,比上年度减少 43.7%。全市地下水资源量 13.747 亿m 3,地下水资源模数为 10.1 万 m 3/ km 2,比多年均值减少 26.9%,比上年减少37.7%。全市水资源总量 20.056 亿 m 3,比多年均值偏少 55.2%,比上年减少 42%,平均产水模数14.7万m 3/km 2,产水系数 0.21。
2015 年全市 4 座大型水库和 9 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6.434 亿m3,比上年末减少 1.815 亿 m 3。其中大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 5.814 亿m 3,比上年末减少1.761亿 m 3;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 0.62 亿 m 3,比上年末减少0.054 亿m3。
2015 年末全市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埋深与上年末相比有一定幅度下降,平均降幅 1.05m,相应地下水储量与上年末相比减少 3.232 亿 m 3。
2015 年全市总供水量 9.752 亿 m 3,比上年增多 1.962 亿m 3,增幅25.2%。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 2.902 亿 m 3,占总供水量的 29.8%;地下水源供水量6.782亿m 3,占总供水量的 69.5%;其他水源供水量 0.069 亿 m 3,占总供水量的0.7%。
2015 年全市总用水量 9.752 亿 m 3。其中农林渔业用水6.159 亿m3,占总用水量的 63.2%;牲畜用水量 0.547 亿 m 3,占总用水量的 5.6%;工业用水量1.274亿m 3,占总用水量的 13.1%;城乡生活、环境综合用水 1.772 亿m 3,占总用水量的18.2%。全市用水消耗总量 6.827 亿 m 3,占总用水量的 70%。其中农林渔业、牲畜用水消耗量占全市用水消耗总量的 79.5%,工业用水消耗量占全市用水消耗总量的5.4%,城乡生活、环境用水消耗量占全市用水消耗总量的15.1%。
2015 年全市人均用水量 159.5m 3;万元 GDP 用水量59.2m 3;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 83.9m 3;吨粮用水量 80.6m 3;城镇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含环境用水)每人每日为 121.5L;农村生活用水量每人每日为 52.3L;牲畜用水每头每日为16.9L。
2015 年驻马店市城区和各县城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085 亿m3。其中工业企业直排量 0.176 亿 m 3,占总排放量的 16.2%;生活污水直排量0.135亿m 3,占总排放量的 12.4%;污水厂处理排放量 0.694 亿 m 3,占总排放量的64%;其他排污量 0.08 亿 m 3,占总排放量的 7.4%。其中驿城区和西平县污水排放量较大,其他各县污水量均在 0.1 亿 m 3以下。
2015 年对驻马店市境内 14 条主要河流进行了水质监测和评价,评价河长975km。全年综合评价结果:全市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河长259km,占总评价河长的 26.6%;达到Ⅳ类标准的河长为 53km,分别占总评价河长的5.4%;河流水质Ⅴ类和劣于Ⅴ类的河长 663km,占总评价河长的 68%。
对全市 4 座大型水库水质进行监测评价,水质状况整体较好。其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符合饮用水源区水质要求的水库有 3 座,占评价水库总数的75%,分别是板桥水库、薄山水库和宋家场水库;水质在Ⅲ类标准以下,不符合饮用水源区要求的水库是宿鸭湖水库,占评价水库总数的 25%。
2015 年全市共监测了 12 眼浅层地下水井。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采用“地下水单组份评价”方法进行评价。监测结果评价分析:驻马店市境内 12 处浅层地下水监测井中,10 处水质类别为Ⅲ类,占总监测井数的83.3%,2 处水质类别为Ⅳ类或Ⅴ类,占总监测井数的 16.7%。主要超标项目为: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和硝酸盐氮。
按照《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范》(SL395-2007)确定的水功能区评价方法,对照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进行评价,评价采用控制项目评价(只评价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全因子评价。本年度参与达标评价的水功能区有31 个(不含排污控制区),评价河长 960km。全指标评价:达标 5 个,达标率16.1 %;达标河长180.5km,达标率 18.8%。双指标评价:达标 13 个,达标率41.9%;达标河长450.7km,达标率 46.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