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省驻马店市水资源公报
驻马店市位于河南省中南部,东部与安徽省阜阳市接壤,西部与南阳市相连,北临周口和漯河市,南部与信阳市毗邻。地处东径 113°10′~115°12′,北纬32°18′~33°35′之间,东西长 191.5km,南北宽 137.5km。驻马店市分属淮河和长江两大流域,淮河流域占全市总面积的 89%,长江流域占全市总面积的11%,辖区内主要河流有汝河、小洪河、洪河、臻头河及泌阳河等。全市包括王家坝以上北岸、王蚌区间北岸及唐白河区三个水资源分区,面积分别为12497 km2、964km 2、1634 km 2。
驻马店市是河南省面积较大、人口较多的省辖市,2010 年底全市总人口883.07万人,常驻人口 722.58 万人,国内生产总值 1055.45 亿元,工业增加值394.13亿元,粮食总产量 670.4 万吨。
2010 年全市平均年降水量 791.3mm,折合降水总量119.445 亿m3,较上年减少 3.7%,较多年平均值减少 11.7%。其中王家坝以上北岸区、王蚌区间北岸区、唐白河区降水量分别为 789.7mm、732.1mm 和 837.9mm,与多年均值相比均有所减少,减幅分别为 13%、11%和 1.8%。本年度降水量居 1956 年以来系列的第36位,属平水年份。
2010 年全市地表水资源量 30.572 亿 m 3,折合径流深202.5mm,比多年均值36.2793 偏少 15.7%,比上年度偏多 64%。全市地下水资源量18.762 亿m3,地下水资源量模数为 12.4 万 m 3/ km 2,比多年均值偏少 13%,比上年增多3.2%。全市水资源总量 41.758 亿 m 3,比多年均值偏少 15.6%,比上年偏多35%,平均产水模数27.7万 m 3/ km 2,产水系数 0.35。
2010 年全市 4 座大型水库和 9 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6.0431 亿m3,比上年末增加 0.4188 亿 m3。其中,大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5.4262 亿m3,比上年末增加 0.1918 亿 m3;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 0.6169 亿 m3,比上年末增加0.227 亿m3。
2010 年末全市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埋深与上年末相比大部分地区有所下降,平均降幅 0.52m,相应地下水储量与上年相比减少 2.0682 亿m3。
2010 年全市总供水量 11.501 亿 m3,比上年增多 0.962 亿m3,增幅9.1%。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 2.11 亿 m3,占总供水量的 18.3%;地下水源供水量9.391 亿m3,占总供水量的 81.7%。
2010 年全市总用水量 11.501 亿 m3。其中农林渔业用水7.887 亿m3,占总用水量的 68.6%;工业用水 1.18 亿 m3,占总用水量的 10.2%;城乡生活、环境综合用水 2.434 亿 m3,占总用水量的 21.2%。全市用水消耗总量7.93 亿m3,占总用水量的 68.9%。其中农林渔业用水消耗量占全市用水消耗总量的70.3%,工业用水消耗占全市用水消耗总量的 4.2%,城乡生活、环境用水消耗占全市用水消耗总量的25.5%。
2010 年全市人均用水量 159.2 m3;万元 GDP 用水量108.9m3;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 88.6 m3;吨粮用水量 100.7m3;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取水量(含火电)为 29.9 m3;城镇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每人每日为 70.3L;农村生活用水量每人每日为 40L;牲畜用水每头每日为 22.9L。
2010 年对驻马店市境内 14 条主要河流、42 个河段进行了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和评价,评价河长 975km。汛期期全市水质达到和优于Ⅲ类标准的河长129km,占总评价河长的 13.2%;达到Ⅳ类、Ⅴ类标准的河长分别为321km、116.5km,分别占 32.9%、12%;水质劣于Ⅴ类的河长 408.5km,占总控制河长的41.9%。非汛期全市水质达到和优于Ⅲ类标准的河长 74km,占总评价河长的7.6%;达到Ⅳ类、Ⅴ类标准的河长分别为 110km、80km,分别占 11.3%、8.2%;水质劣于Ⅴ类的河长 711km,占总控制河长的 72.9%。
对全市大型水库水质进行监测,依据《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其中水质达到和优于Ⅲ类标准,符合饮用水源区水质要求的水库个数有三个,有板桥水库、薄山水库和宋家场水库;水质在Ⅲ类标准以下,不符合饮用水源区要求的水库是宿鸭湖水库。
2010 年全市共监测了 14 眼地下水井。监测结果评价:6 处水质类别为Ⅲ类,占总监测井数的 42.9%,6 处水质类别为Ⅳ类,占总监测井数的42.9%,2 处水质类别为Ⅴ类,占总监测井数的 14.2%。
2010 年驻马店市共评价水功能区 38 个,按照《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范》(SL395-2007)确定的水功能区评价方法,对照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进行评价,6个水功能区达标,达标率为 15.8%;评价河长 975km,达标河长120km,达标率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