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统计局
(2018年3月26日)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实施“2344”发展方略,聚焦聚力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全县呈现国民经济稳中有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实现“两个率先”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综合
经上级统计部门审定,2017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39.6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97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60.53亿元,增长9.6%;第三产业增加值48.11亿元,增长10.7%。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22940元,增加2338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8.3%。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0.5%、48.8%和40.7%,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9、4.3、3.5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3.3∶43.1∶33.6调整为22.2:43.3:34.5。
表1:2017年苍溪县生产总值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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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完成 (亿元) |
比上年增长(%) |
对经济增长 贡献率(%) |
对经济的拉动百分点(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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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总值 |
139.61 |
8.7 |
100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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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
30.97 |
3.9 |
10.5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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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产业增加值 |
60.53 |
9.6 |
48.8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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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产业增加值 |
48.11 |
10.7 |
40.7 |
3.5 |
全年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80.98亿元,比上年增长9.5%,快全年GDP增速0.8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44亿元,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48.82亿元,增长11.6%;第三产业增加值20.72亿元,增长7.2 %。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含外商港澳台经济)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8.0%,比上年提升0.5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3.0%。全县个体私营经济(不含外商港澳台经济)实现增加值73.85亿元,同比增长10.8%。年末工商登记个体私营企业户数34077户,比上年净增加3520户,增长11.5%。
年末全县共有法人单位3115家,比上年增长16%。产业单位1309家,增长12%。“四上”企业单位129家,比上年减少6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8家;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42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29家;重点服务业企业10家。
二、农业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94.2万亩,其中,小春32万亩,大春62.2万亩。粮食总产量38.1万吨,增长1.5%,其中,小春粮食产量9.1万吨,增长1.7%;大春粮食产量29万吨,增长1.5%。油料产量5.6万吨,增长2.6%。水果产量20.9万吨,增长1.4%。
全年肉类总产量7.2万吨,比上年减少2.2%。生猪出栏86.3万头,家禽出栏427.6万只,蚕茧产量0.14万吨,水产品1.44万吨。
农业基础设施方面。整治山坪塘387座,新建和整治防渗渠系425千米,新增有效灌面0.3万亩,农田灌溉渠系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5。建成集中供水工程440处,解决6.62万人安全饮水问题。整理土地7.77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5.6万亩,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5.1%,标准化示范园区机械化水平达到71%。新建农村户用沼气1000口。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84.1万千瓦,增长2.9%。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37.53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7.0%,拉动经济增长3.2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2.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4.7%;实现利税总额15.78 亿元,增长72.2 %,其中,利润总额11.88亿元,增长62%;产销率98.5%,总资产贡献率12.8%。完成工业投资33.95亿元,增长14.9%,其中,技改投资17.69亿元,下降18.1%。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23.01亿元,比上年增长6.1%。资质以上建筑企业23家,实现建筑业总产值25.73亿元,增长27.2%。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0.0亿元(其中,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完成投资5.4亿元);县本级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亭子口)104.6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全年实施500万元以上的各类建设项目436个,新开工项目301个,竣工项目251个。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9.55亿元,比上年下降10.2%,其中,住宅投资完成7.0亿元,下降3.4%。房屋施工面积111.7万平方米,下降2.4%,其中,新开工面积9.3万平方米,下降72.9%;房屋竣工面积30.9万平方米,增长95.3%。商品房销售面积23.0万平方米,增长128.0%,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1.5万平方米,增长114.6%;商品房销售额9.3亿元,增长127.5%,其中,住宅销售额8.5亿元,增长110.8%。
五、交通、通信和邮电
年末全县公路总里程3900公里,其中,等级公里3310公里。年末公交车路数增至6路,公交车总量达30辆。苍溪火车站现图定列车9.5对(19趟),全年发送旅客67.54万人,实现客货运进款2596.4万元。全年公路运输总周转量 90061万吨公里,其中,客运周转量23117万人公里,货运周转量87750万吨公里。全县民用汽车拥有量37884辆,增长21.2%,其中,私人汽车拥有量36077辆,增长21.2%。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4.54亿元,比上年增长4.4%。实现邮政主营业务收入0.77亿元,增长11.3%;实现电信主营业务收入1.14亿元,增长6.9%。年末固定电话用户6.5万户;移动电话50.9万部,每百人拥有移动电话66.59部;宽带用户13.7万户。
六、贸易服务与旅游
全年服务业增加值48.11亿元,比上年增长10.7%,主要服务业行业保持平稳增长。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49亿元,比上年增长11.9%。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3.93亿元,增长11.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9.56亿元,增长12.0%。按行业分,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分别增长11.6%、12.0%、8.4%、12.1%。
全年共接待游客606.3万人次数,比上年增长17.3%;实现旅游收入36.24亿元,增长28.9%。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财政总收入11.94亿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1亿元,同口径增长11.6%。其中,税收收入3.37亿元,税收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8.7%。财政总支出47.18亿元,增长2.0%,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支出44.75亿元,增长12.4%。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93.2亿元,比年初增长12.2%,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09.2亿元,比年初增长10.7%。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29.8亿元,比年初增长18.5%。
全年保费收入6.79亿元,比上年增长24.7%。全年理赔金额1.20亿元。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54所,在校学生85910人,教职工5398人,其中,专任教师5141人。完成小学招生6927人,普通中学招生8538人。小学在校学生39985人,普通中学在校学生26445人。向大中专院校输送新生5246人。初等义务教育入学率、完成率、毕业率均达100%。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入学率、完成率、毕业率分别达100%、99.86%和99.83%,保持和超过省定标准。农村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0.7%以下,脱盲学员巩固率保持100%。
全年申报专利226件。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年末拥有文化馆1个,体育场1个,剧场、影剧院2个,展览馆4个,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278千册(含电子图书120千册)。
全年有线电视新通村5个,有线电视通村率99.3%。新增城乡有线电视用户3800户,累计入户10.38万户,其中,农村7.38万户。完成电视转播时间160万小时。广播混合覆盖率99.8%,电视混合覆盖率99.8%。
年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100%。全县现有卫生机构88个,医院、卫生院床位3663张,医院、卫生院技术人员2649人。出院病人治愈好转率80.31%;出入院诊断符合率98.12%。传染病总报告发病215.68/10万。儿童“五苗”全程接种率97.1%。产妇新法接生率100%,孕产妇死亡率0/10万,婴儿死亡率3.76‰。
十、城镇发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基本完成县城总体规划和火车站、红军渡·西武当山、江北老城区一期控详规编制。县城“多规合一”、回水湾·花家坝等10个控详规编制有序推进。年末,县城建成区面积17平方公里,新增1.5平方公里。城镇化率34.56%,比上年提高1.03个百分点。
全县森林覆盖率48.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全县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8%,空气质量II级以上天数达324天;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区域标准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上升1.2%。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8人;亿元GDP死亡率5.7%。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76.4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08万人,农业人口63.36万人。年末常住人口61.06万人,增加0.4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1.10万人。全年出生人口7756人,出生率9.06‰;死亡人口4786人,死亡率5.95‰;人口自然增长率3.69‰。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86元,比上年增加1468元,增长10.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31元,比上年增加2329元,增长9.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29元,比上年增加990元,增长10%。
年末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9.53万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2万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03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6.68万人;年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5.43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36万人;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企事业单位共631家,参保人数为2.83万人。全年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92万人,发放低保金7455万元;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19万人,发放低保金7206.8万元;集中供养农村五保户5230人,发放“五保”金1943万元;城镇五保户102人,发放五保金100.36万元。全年实施城乡医疗救助3855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093.8万元;临时救助人口819人,发放救助金159.5万元。
年末城镇新增就业648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3.8%以内。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800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08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56万人,支付失业保险金368.6万元,失业保险覆盖面100%。
说明:
1.本公报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据以《苍溪统计年鉴—2018》为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及工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2015年不变价格计算。
3.总人口由县公安局提供,出生、死亡人口由县卫计局提供。
4.农业基础设施、交通、通信和邮电、教育和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城镇发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数据由县级相关部门提供。
5.本公报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对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