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湘西州吉首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吉首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1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据快报数反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113718万元,增长4.64%,为预算的101.65%;加上级补助收入20547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039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717万元,调入资金39120万元,上年结转24680万元,收入合计434108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949万元,为预算的92.33%,加上解上级支出839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306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1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9487万元,支出合计434108万元,收支平衡。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市财税部门科学研判经济财政走势,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力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特别是因时因势精准施策,上半年抢抓经济加快恢复时机,推动财政收入较快增长,下半年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土地交易及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影响,千方百计稳住收入基本盘,全年财政收入呈“两头低,中间高”态势。据快报数反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713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完成1137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4%,比2019年增长9.56%,两年平均增长4.67%,较好地完成地方财政收入预期目标。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坚持做实非税收入,2021年实现非税收入40488万元,占地方收入比重35.6%,符合占比要求,收入质量较好。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部门深入落实“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对经济恢复必要支持力度”的部署,积极向上争取新增债券、财力性转移支付等,管好直达资金,用好存量资金,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切实增强对疫情防控、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生态文明等重点任务的财力保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据快报数反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949万元,同口径增长1.84%(考虑中央统一部署的市县权责发生制列支改革,中央应对疫情出台的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一次性特殊政策退出,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州级统筹管理等不可比因素,下同),其中民生支出231060万元,占比继续保持65%以上。
分科目来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70万元,增长29.42%;公共安全支出15630万元,增长4.77%;教育支出93419万元,增长11.20%;科学技术支出4614万元,增长1.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74万元,增长3.69%;卫生健康支出28442万元,增长10.25%;节能环保支出10101万元,增长16.09%;农林水支出52670万元,增长5.41%。
转移支付和新增债券执行情况:2021年,上级共下达我市各类转移支付205476万元,同比下降14.72%,剔除特殊转移支付5700万元、医保上划州级13927万元、疫情防控资金3400万元等一次性因素,同比下降5.71%。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175662万元(包括财力性转移支付和有指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同比略有增长;二是专项转移支付29814万元,同比下降40.59%。
争取新增一般债券7600万元。专项债券为0,比去年同期减少4.23亿元,主要是2019年我市成功申报财政部政府债券化解隐性债务建制县试点,获得29.4亿元置换债券,2021年按照省政府要求,对于已获得财政部政府债券化解隐性债务建制县试点的县市不给予分配。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根据《预算法》第四十条及第六十四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根据我市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设置预备费2300万元。累计支出621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资金406万元;防灾减灾救灾救助资金64万元;交通事故及信访维稳等突发性事件处理经费151万元。结余1679万元全部调入预算稳定基金,用于弥补2022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超收收入和不需再安排的结转资金共8215万元(含预备费结转1679万元),补充基金后,2021年底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8215万元,纳入以后年度预算统筹安排。
(3)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2021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1278万元。
(4)市级重大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争取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补助11659万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补助2580万元,省湘西地区开发专项补助915万元,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1439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7546万元,共计24139万元,主要用于交通、水利、防灾减灾、医疗卫生、社会托幼、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治理、产业开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等方面。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据快报数反映,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85744万元,同比下降42.84%,为预算的78.25%,主要是受疫情、土地交易及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影响;加上级补助收入2227万元,上年结余3278万元,收入合计91249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68850万元,为预算的95.72%,加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9319万元,年终结余3080万元,支出合计9124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据快报数反映,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800万元,同比增长3.95倍,为预算的125.32%,主要是华泰公司上缴经营利润以及民泰公司产权转让收入;加上级补助78万元,上年结余7万元,收入合计19885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4万元,为预算的100%,加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9800万元,年终结余21万元,支出合计1988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据快报数反映,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379万元,为预算的102.52%;支出25304万元,为预算的98.70%;年末滚存结余13138万元。
分险种来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244万元,支出3385万元,滚存结余105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380万元,支出21219万元,滚存结余93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55万元,支出700万元,滚存结余1655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据快报数反映,截至2021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846011.66万元,控制在省定债务限额范围内,其中一般债务629121.66万元,专项债务216890万元。
(二)2021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力服务中心工作,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力保障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坚持防控发展同重视,不断提升治理能力。一是保障疫情防控经费。统筹资金4000余万元,为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筛查、医学集中隔离、乡镇社区联防联控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全市新冠疫苗累计接种890255剂次,医学集中隔离1662人,核酸采样808946份。组织发动市属国有企业捐赠抗疫资金331万元,其中财政部门直管的民泰公司率先捐赠100万元。二是支持行业企业复苏。拨付专项资金786万元,大力支持企业优势产业链建设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业发展等。拨付资金1088万元,全面兑现重大招商引资奖励,助推招商引资提质增效。新增减税降费政策减免各项税费13865万元,全面落实创业担保农业担保贷款贴息、农业保险、“两民”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不断增强企业发展动力。三是管好用好直达资金。高效分配下达直达资金67730万元,累计支出66462万元;下达参照直达资金2809万元,累计支出978万元,有力支持“六稳”“六保”。四是加大财源建设力度。深入贯彻落实省、州“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及要求,制定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财源建设相关制度文件,建立市领导挂钩服务重点税源企业工作责任制。
2.坚持民生重点同落实,不断提升工作实效。一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投入资金455万元,用于奖补农民套种粮食作物和抛荒地复垦种植粮;发放耕地地力保护等惠农补贴1391.6万元,促进粮食稳产保供;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4199.6万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效;按照《吉首市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意见》要求,明确产业奖补标准,支持湘西黄金茶、白云贡米等六大特色产业发展;设立500万元防返贫基金;投入资金1554万元,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争取省级资金200万元,支持大兴寨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争取一般债券1230万元,支持2座小水库除险加固。投入资金745.71万元,支持改新建农村户厕2963户。二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年生态环保投入达13554.49万元。完成中央环保督查专项整治任务。继续履行与泸溪县、花垣县和凤凰县签订的武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1950万元,支持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工作。争取省级乡镇污水处理四年行动奖补资金302万元,支持矮寨和河溪污水处理厂建设。三是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拨付资金2430万元,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21人。投入资金3090万元,新增公办幼儿学位1795个,公办在园幼儿提升到50.28%,普惠率达85.12%;投入资金10736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500万元),新增义务教育学位3470个;投入资金2719万元,学生营养餐补贴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天5元,惠及学生28833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医疗救助投入比上年增加1600万元以上。及时足额发放供养资金1003万元,惠及860名城乡特困人员。筹集资金843万元,支持34085名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投入资金300万元免费救治严重精神病患者722人次。拨付殡葬改革资金647万元,其中惠民奖补资金473万元。投入专项资金13925万元,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规范工程款结算方式,严格按支付审批程序拨付工程款40909万元,全力维护2022年春节期间社会稳定。
3.坚持预测预防同提高,不断筑牢风险防线。一是严防“三保”风险。严格“三保”支出保障,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全年没有发生“三保”风险事件。二是严防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分年化解方案,实施动态监测,持续加强收入征管,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有效化解存量债务。2021年财政统筹偿还债务本息6.66亿元。三是严防库款风险。强化库款调配机制,保障库款支付能力。强化数据分析,优化库款保障顺序,加强库款预测预警监控,继续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对财政暂存款、暂付款的清理力度。切实提高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效率,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4.坚持监督管理同严实,不断提高理财水平。我市预算执行工作表现突出,获省财政厅通报表扬;在日常管理方面,被省财政厅评为“市县财政日常管理工作绩效评价A类”,获得上级转移支付200万元,是全州唯一一个获得此荣誉的市县。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完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的财政审批备案制度,开展2020年度全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二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对标对表省州要求,强化工作部署、业务指导、整改督导,规范公开要求、职责及主体,细化公开内容、时间及载体,进一步抓实抓细预决算信息公开。三是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从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项目中选择18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200万元,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四是加强财审联动。强化审计监督、绩效评价成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挂钩,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五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修改完善《吉首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印发《吉首市财政投资评审项目评审服务指南》,完成评审项目212个,审减不合理资金67231万元,审减率达17.53%。六是优化惠农补贴发放。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项目86项,发放各项补贴资金17199万元,惠及35万户次。七是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全年执行政府采购预算45175万元,实际采购44096万元,节约资金1079万元。大力推进电子卖场,全年完成交易额5361万元,助力湘西州成为全省唯一一个渗透率达100%的地区。
5.坚持国企监管同部署,不断压实部门职责。一是进一步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理顺党建管理体系,形成市委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市财政具体指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企业党组织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推动市管国企建立党组织议事规则,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二是进一步强化市属 国企监管。全面清理国有企业资产,摸清国有企业人员、下属公司情况,锁定人员数额。研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新的《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严格国有企业绩效考核,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标准,实行一般员工工资总额控制。出台新的《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审批层级及资料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意见》,督促国有企业完善法人治理体系、健全企业内控机制、强化企业外部监督等。三是进一步推动国企转型发展。督促华泰、腾达、天行健、富华、保居投等企业完成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三年转型计划,明确主业定位,支持做大做强主营业务。积极研究市属企业整合方案,整合部分公司,成立交通建设投资公司。完成央企州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2527人移交地方管理。
各位代表,我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在财政日常管理、预算执行、财源建设等方面受到省厅通报表扬。这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的结果,也是各部门奋发有为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为: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稳,骨干税源匮乏,新兴财源尚未发展壮大,城市管理及维护、民生提标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二是我市已进入偿债高峰期,偿债压力逐年增加,而我市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一直以土地出让收入为主,近两年因受新冠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土地收入疲软,偿债压力加大;三是随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运行,各预算单位在预算科学编制、预算执行及系统实际操作等方面,都面临着新的困难与挑战。对此,财政部门将迎难而上,砥砺前行。
二、2022年全市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围绕州委“三区两地”发展定位和“五个湘西”主攻方向,按照市委聚焦打造“州域经济核心增长极”的目标,大力实施“强州府”战略,扎实推进财源建设工程,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原则
2022年市本级预算编制遵循合理预期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严控政府债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原则。一是优先“三保”支出。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性支出、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及基本民生支出按标准足额保障到位,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在“三保”支出保障到位后,再视财力情况安排社会事业发展支出。二是防范化解风险。把防范风险放在突出位置,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坚决守好债务、“三保”、库款三条底线。三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有保有压,除上级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按相关要求审慎安排外,不轻易增加部门年初专项经费。四是突出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结果应用,低效资金一律整改,无效资金一律收回,沉淀资金一律盘活。
(三)收入预计及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8%左右安排,预计达到121132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45683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70000万元,有指定用途的转移支付75683万元(主要是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及预估用于保“三保”的转移支付)),债务转贷收入(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10260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15万元,调入资金28915万元,财政收入总计4065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573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2602万元,上解支出8215万元,财政支出总计406547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收入项目做到应收尽收、以收定支,并统筹做好与一般公共预算协调互助。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99060万元,支出安排177513万元,调出资金安排21547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全省统一编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划州统筹管理,本级不再编制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险种编制。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7888万元,上年结余12482万元,收入总计40370万元;支出安排2612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4245万元,支出总计40370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原则编制,并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7368万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使用7368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是吉首市建市四十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纵深推进的重要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围绕州委“三区两地”发展定位和“五个湘西”主攻方向,突出“五个中心”建设,推进“五区联动”,坚持“三个兴市”发展,着力实施“四大工程”、全域文明创建“四大集中行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吉首贡献财政力量。
(一)聚焦收入稳增长。着力推进财源建设工程,明确工作责任。压实产业主管部门、税费征管部门责任,调动各部门共抓产业建设、共谋发展积极性。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各部门引进培育带动作用大、回报率高、可持续性强的产业项目。提升发展质量。支持培植我市制造业、全域旅游、砂石、农副产品等潜力财源,着力培育骨干税源企业,推进园区产业发展提质,提高重点产业税收贡献。深入研究上级政策,把握政策扶持方向和资金投入导向,竭尽全力向上争资。扎实开展全市国有资产清理,规范处置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促进财政增收。
(二)聚焦重点控支出。健全“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控制新增支出,精准保障重点刚性支出,持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将项目作为部门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的基本单元,建立健全项目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入库项目滚动管理动态调整,按重要性必要性遴选项目分配资金,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精准性时效性。
(三)聚焦管理促发展。强化预算约束。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支出安排把“三保”和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摆在优先位置足额保障。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全面提升资金绩效和政策效能。严明财经纪律。强化财会监督,开展财政收支、国库管理、资产债务等领域财经秩序专项整治,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严禁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使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接受人大监督。把办好建议作为政治责任扛牢压实,积极回应代表关切和群众呼声。支持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强化人大代表履职保障。对标上级要求,切实提高财政预决算编审水平,稳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往年基础上稳步大范围地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四)聚焦风险保稳定。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从源头防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执行既定债务化解方案,拓宽偿债资金渠道,加强土地储备出让,提升偿债能力,确保按进度完成化解任务。优化库款保障顺序,加大对财政暂存款、暂付款的清理力度,切实满足“三保”等民生领域资金需求。加快成立市国资监管中心,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加快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进一步压减平台公司数量,激发平台公司转型内生动力,增强平台公司经营实力。
各位代表,山水万程,步履不停。2022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在建市40周年之际,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姿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二部分 相关情况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吉首市为县级市,无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2022年,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145683万元,比上年增加6433万元,增长4.62%。其中:
(一)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1084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增值税税收返还871万元;
消费税税收返还33万元;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6278万元;
所得税基数返还829万元;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933万元;
其他税收返还1902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126956万元,比上年增加6159万元,增长5.10%,主要是根据省市县财政处相关要求,除财力性转移支付和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外,还将保“三保”相关转移支付预计数列入年初预算。
(三)专项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7881万元,比上年增加274万元,增加3.6%,主要是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和部分预估用于保“三保”的专项转移支付。
需要说明的是,我市未收到提前下达的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因此我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数为0元。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一)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84774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308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16940万元。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845286.8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28396.8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16890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1年,省转贷新增债务限额7600,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600,专项债务限额0,据此,发行一般债券7600,专项债券0。
(三)2021年度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1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32000.04,其中一般债券32000.04,专项债务0,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8819.03,其中一般债券利息20870.48,专项债券利息7948.55。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2407.8万,其中因公出国(出境)预算数为0万、公务用车预算数为1358.6万(公车购置240万、公务用车运行1118.6万)、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为1049.2万。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21年下降,主要是结合本地实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吉首市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规范程序管理。成立吉首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向本级人大报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建立较为完善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二是扩大重评范围,加强财审联动。重评项目涉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社保基金、PPP项目、政府债券项目、财政政策等,定期召开财审联席会,共同研究评价结果应用落实。三是积极宣传,落实权责机制。通过市级媒体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纳入本级政府考核范围,并根据上年度重评结果压减项目资金,强化绩效意识。
2022年我市将进一步压实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加强向上级汇报工作,努力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县市学习,借鉴其操作性强、流程优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推行项目支出专家评审和绩效拨款,探索建立资金分配与机制规范相结合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跟踪管理与绩效评价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确保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高效运行,建立起常态化的长效机制。从而实现“把更多的精力从分钱转移到管钱上来,从管钱转移到问效上来,把全面加强财政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作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一项系统工程来抓”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