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湘西州泸溪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泸溪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5月17日在泸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泸溪县财政局局长 张明永
各位代表:
根据预算法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泸溪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第一部分 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应对严峻的经济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迎难而上,主动作为,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在逆势中稳步回升,全县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双增收。
一、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上划收入)完成554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53512万元的103.67%,同比增长6.20%。分级次完成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678万元,同比增长10.79%,非税收入占比54.94%,同比下降3.59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有所转优;上划州级收入完成221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3641万元;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2937万元。分部门完成情况:税务部门完成360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7482万元的96.15%,同比增长8.83%;财政部门完成194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6030万元的121.27%,同比增长1.6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67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3165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181万元,调入资金32158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4800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735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080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9万元,收入合计348667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1327万元,同比下降14.76%,其中:民生支出完成18750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66.65%。加上上解支出400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880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20万元和结转下年28904万元,支出合计348667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下降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统计口径不同,去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今年按省厅统一要求,县市不再按权责发生制核算。去年权责发生制增加支出32200万元,该因素影响支出增幅9.18个百分点。二是上级转移支付与上年相比下降了32500万元,其中:医疗保险基金上划州统筹,支出比上年减少14129万元。
3.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使用情况:2021年,预算安排3400万元,实际支出382万元,全部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未使用的3018万元,按照规定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动用上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9万元,全部用于平衡预算。
(3)“三公”经费情况:2021年,我县严格执行“约法三章”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全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数1561万元,同比减少33万元,下降2.0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54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6555万元的97.57%,同比增收13196万元,增长40.95%。加上上年结转收入41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0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45700万元,合计99069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8819万元,同比增长15.48%。加上调出资金24800万元,上解支出38万元,支出合计93657万元,结转下年5412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267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6168万元的102.25%,同比增长5.15%。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243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4639万元的98.79%,同比增长7.01%。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415万元,上年结余1583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8250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21年,全县拥有县属国有企业36家,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40.1亿元,负债总额56.5亿元,负债率40.3%。国有资本权益83.6亿元。
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含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以及其他资产)28.28亿元,总负债8.54亿元,净资产19.74亿元。
全县国有土地总面积156626.67公顷(234.94万亩)。其中,国有建设用地4769.73公顷、国有耕地19152.92公顷、国有园地8328.14公顷、国有林地116436.38公顷、国有草地437.79公顷、国有湿地2429公顷。全县水资源总量20.44亿立方米。
二、2021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发挥财政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通过降低担保费率、加大财政贴息力度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为“三农”、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服务,支持实体经济降本增效、复工达产。2021年,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46万元,财政贴息223.4万元。累计为16个农业保险品种发放财政补贴资金1523.9万元,累计为11家民贸民品企业本级贴息39.6万元。二是持续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继续落实好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让政策叠加效应持续释放,市场主体获得感显著增强。有序推出阶段性的减税降费政策,适当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等政策的执行期限,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力度,将小微企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的比例提高到100%,激励企业加强研发,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全县累计为企业减免税费23000万元,累计拨付企业优惠资金4394.73万元,其中本级资金1579.15万元。三是大力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以“五好”园区建设为抓手,县本级投入工业企业发展资金1566万元,建立入园企业税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突出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优先支持,增强园区精准专业招商能力,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四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存在的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作出及时处理;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实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依法保障了企业充分参与。
(二)深化预算管理,坚持突出重点保障。一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加大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县本级收回各类存量资金7358万元;县本级处理闲置资产 85.78万元,非税收入执收部门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资源清理力度,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8409万元,较上年增收1811万元,统筹纳入预算用于刚需领域。二是严格支出预算管理。科学安排支出预算,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债务付息、民生配套等刚性支出,再合理安排项目支出。继续压减财政一般性支出。三是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加强会议、因公出国出境、公车购置运行、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定期清理国库出借资金9551万元,国库往来款及账户管理进一步规范。四是全力保障全县重点工作。积极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涉农资金 29395.69万元;累计争取到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984.12万元、株洲市对口援建资金和中石化集团等捐赠资金2864万元,投入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经费8050万元;建立健全防返贫基金,确保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人口不返贫;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夏季攻势”,县本级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资金11238.2万元。“四废”综合整治有力有效,废弃厂房整治工作基本完成,27座废弃砂石场全面完成覆土覆盖。河长制、禁捕退捕成效显著,“四乱”问题得到有效根治,禁捕退捕圆满实现“四清四无”目标。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不断加,沅江、武水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五是持续增加民生投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财政民生保障。全县民生支出由2016年的177635万元增长到2021年的186527万元,民生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超过65%的考核要求。
(三)坚持底线思维,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把“三保支出”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2021年,我县收到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全部下沉到重点领域,全年未发生公职人员工资推迟发放情况,彻底解决了2014年以来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历史遗留问题,兑现事业单位人员“车补”,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进一步提标,全县预算单位运转保障有力。二是强化债务管理。严格按照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实行到期债务“一债一策”偿债机制,将债务偿还细化到具体资金来源、兑付时间、应急举措,切实防范化解到期债务风险。加快新增债券资金拨付使用进度,严格规范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更好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三是规范财政平稳运行。进一步压实财政部门的主体责任,坚决划定并严格守住“六条红线”,完善健全“四项机制”,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强化对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审核,不断优化预算收入质量,提高库款保障水平,守住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底线,确保县级财政健康平稳运行。
(四)规范财政管理,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县财政局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已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启用,首次运用于2022年预算编制。系统的上线运行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转移支付、决算编制、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预算绩效和部门账务等多项业务上实现互通,财政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积极争取中央、省、州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中的支持。明确了基本公共服务、环保、医疗卫生、教育和公共文化等领域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厘清了上述领域县本级财权、事权的职责边界。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县152个预算单位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政府采购活动得到进一步规范。帮助我县市场主体纾难解困,鼓励全县农副产品供应商进入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完成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765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6818万元,节约资金836万元,资金节约率4.8%。积极推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完成交易4759笔,实现成交金额4866.7万元。四是加强财政评审。探索建立项目预算评审机制,全年完成定额(400万元)以上项目预(概)算评审项目29个,送审金额75047万元,审定金额63125万元,审减金额11922万元,审减率15.89%,在促进规范管理的同时节约了财政资金。五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重点开展了地方预决算公开、财政资金、地方财政收入等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管理制度。财政监督工作获全省先进单位。六是预算绩效管理提质扩围。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逐步提高,纳入管理预算资金196583.57万元,预算约束力和透明度进一步提升。累计评价重点财政支出项目42个,试点新增财政支出政策和项目事前评估。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连续五年获得省财政“良好”评价。七是规范涉农补贴管理。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理,健全和规范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强化国资监管,推进国企改革发展。一是强化监督机构。成立泸溪县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国资中心),明确该中心为县人民政府授权代为履行出资人责任的国有企业资产专职管理机构。初步摸清了全县所有国企和融资平台的股权、管理关系、资产及债务情况,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二是稳妥推进平台公司转型。2021年,按照“分类整合、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式,稳妥推进对县华瑞公司、全域旅投公司、汇金公司的市场化转型,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优秀人才赴华瑞公司、全域旅投公司交流任职,通过市场化公开招聘方式选拔汇金公司高管人员,逐步健全公司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探索推进国有企业绩效薪酬制度。拟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初步执行“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工资结构。四是强化财务监管。通过年度审计、绩效审计和中介审计,促进企业完善内控机制,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完善企业内部决策和监督体系,加强了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
(六)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履行政治责任。一是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彰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局机关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支部活力和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彰显。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筑牢财政干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公共财政为人民的宗旨理念。二是财政人事管理取得新成效。严格干部日常管理,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先进经验在全州作了宣传推介。创新干部培养机制,积极推荐青年干部到省财政厅跟班学习,4名青年干部通过遴选进入州直部门工作。
各位代表,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上级财政部门精心指导的结果,也是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成绩实属不易!
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全县财政工作还面临较大的困难与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受经济转型换挡、减税降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以及阶段性政策退坡等多重因素影响,财税收入后继乏力,财税收入组织困难。同时,“增减挂钩”政策调整及土地出让市场交易疲软影响,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幅趋缓。全县财政收入增收难度加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在较长时间里仍将处于“紧平衡”状态。二是预算改革有待深化。在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上还不够科学,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尚未建立;预算约束力不够,财政收支结构有待优化;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大,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预算透明度不够,财经纪律有待加强等,财政预算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偿债化债压力较大。虽然我县政府债务风险基本可控,但由于近几年为债务还本付息高峰期,加之县本级财力薄弱,债务化解手段单一,还本付息压力依然较大。上述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
第二部分 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一、2021年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2021年,我县债务情况继续稳定在“风险提示区”,未发生债务风险。省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34.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0.3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28亿元。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34.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0.2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4.28亿元,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上级核定的限额以内。2021年,全县政府性债务共还本付息5.68 亿元(还本3.76亿元、付息1.92亿元),其中:通过再融资债券还本2.84亿元,县本级财力安排还本付息2.84亿元。另外,通过借新还旧缓释风险3.68亿元。
二、2022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预算
2022年,我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预算29207.23万元。其中:还本17813.32万元,主要资金来源为再融资债券还本17806万元,本级财政资金还本7.32万元。付息11393.9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6192.91万元,专项债券付息5201万元,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预算资金。
第三部分 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开局之年,做好2022年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
2022年,全县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总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州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十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实施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围绕州委打造“三区两地”建设“五个湘西”的决策部署,推动“四个强县”发展战略,致力“六个奋力打造”工作目标,聚焦聚力开展“五年活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机制,守住底线,为推动泸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好财政保障。
根据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一、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根据收入预计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安排,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重点保障“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支出,着力保障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支出,做到收支平衡。
1.收入安排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目标为595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55477万元增长7.33%。分级次为: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41772万元(税务28272万元,财政13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8678万元增长8%,非税收入占比38.54%;上划州级收入22万元;上划省级收入3930万元;上划中央收入13818万元。分部门为:税务部门预期收入460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6037万元增长27.76%;财政部门预期收入13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9440万元下降30.56%。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772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8563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61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1022万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省交易30%部分11250万元、预计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8000万元、一次性财力补助1150万元、调资转移支付收入2384万元、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772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968万元、调入资金54147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45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60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9087万元)、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收入预计37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21万元,收入合计319844万元。
2.支出安排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力度,打破支出基数概念和僵化固化格局,加大存量资金与新增预算、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财政拨款与单位资金的统筹力度,强化民生重点支出保障。按照“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原则,统筹各类预算收入,统一安排各项支出,形成资金合力,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31984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649万元
一是部门基本支出945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75205万元、单位运转经费(含公务交通补贴)10532万元、民生类对个人和家庭支出8829万元。
二是预留综合性基本支出69921万元。其中:①债务还本支出1855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9578万元;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兜底4800万元;③工资滚动晋级及调资预留4596万元;④职业年金1382万元;⑤绩效奖金15000万元;⑥死亡抚恤金1000万元;⑦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年终考核260万元;⑧税务保障经费1440万元;⑨各非税执收单位安排捐赠成本及运转经费等3308万元。
三是按预算法规定提取总预备费3400万元。
四是本级项目支出预算33882万元,同比上年减少3463万元;
综合专项预算2008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3575万元;主要是工程建设项目3700万元从政府一般债券及统筹资金安排。其中:①党建及“互助五兴”示范创建专项179.48万元;②新增全县人才专项500万元;③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7050万元(整合上级指标共10100万元);④环保专项635.7万元;⑤农发专项1194.69万元;⑥项目前期费3000万元;⑦各项目标考核奖励及会议费350万元;⑧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资金1220万元;⑨出国考察经费20万元;⑩综合接待80万元;⑪防洪保安专项资金96万元;⑫河长制专项100万元;⑬新增林长制、田长制专项20万元;⑭信访专项150万元;⑮文化旅游专项194万元;⑯美丽湘西办(乡村振兴)专项488万元;⑰交通专项468.92万元;⑱新增浦市经开区工程建设专项523.78万元;⑲工发专项(含招商引资)2000万元;⑳新增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专项600万元;㉑新增综合行政执法试点专项180万元;㉒新增优化营商环境1000万元;㉓春节慰问活动专项30万元等。
单位专项预算9802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888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拟将部分单位专项调整到统筹资金安排。其中:①司法专项107.63万元;②公安专项627万元(含城区监控、“一村一辅警”“一分钟处警”等);③宣传专项127.8万元(含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项目等);④教育专项2450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含生均公用经费、义教保障校舍安全、多媒体设备购置、校园安防、其他教育事业专项等);⑤卫健专项646.99万元(含卫生健康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等);⑥应急管理专项98万元;⑦民政专项422万元(含殡葬改革专项等);⑧环卫专项1000万元(含临时人员劳务费、公厕水电维护费、环卫车辆费用等);⑨发改专项302.31万元(含涉粮专项等);⑩住建专项254.83万元(含城区绿化管护、路灯管理维护、洞庭清波专项等);⑪《沅水文学》编辑及重大文艺专项42万元等。
收缴存量资金再安排4000万元,比上年增加2000万元。
五是注入国有企业资本金3000万元。
六是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支出77212万元。
七是上年结转支出28968万元。
八是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支出3700万元。其中:S252、S254能滩至浦市公路改造工程建设3000万元、全民健身中心500万元、芙蓉学校建设200万元。
(2)上解支出3500万元
(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95万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收入预计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安排,并加大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做到收支平衡。
1.收入安排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90768万元。其中: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880万元。其中: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50万元;②污水处理费收入530万元;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收入20000万元;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000万元;⑤土地整理收入10000万元。
(2)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性收入3076万元
(3)上年结余收入5412万元
(4)第一批专项债券收入21400万元
2.支出安排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90768万元。其中: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768万元。其中: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50万元;②污水处理费530万元;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支出6500万元;④土地出让开发成本支出5299万元;⑤专项债券付息5201万元;⑥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性支出3076万元;⑦上年结余安排的支出3412万元;⑧第一批专项债券限额21400万元(其中:高新区化工园路网及配套工程建设15400万元)。
(2)调出资金45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根据收入预计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安排,并加大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做到收支平衡。
1.收入安排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5万元,为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205万元。
2.支出安排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5万元,调出资金6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险种分别编制。不含省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州级统筹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1.收入安排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27435万元,其中: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281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759元。
(3)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95万元。
2.支出安排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24746万元,其中: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906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755万元。
(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85万元。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2689万元,上年结余1781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0502万元。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中央、省、州、县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州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三次会议对做好2022年以及今后五年的财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县财政部门将按照会议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建设高质量财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中心,科学精准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努力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泸溪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
(一)以提升收入质量为中心,多措并举稳增长。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地方收入增长8%以上的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收入组织。积极推进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链集群发展、稳步壮大;把“水”作为引爆泸溪旅游的新引擎,积极开展平台经济和总部经济探索实践。发挥工业区位及资源优势。以泸溪高新区为主战场,加快引进培育一批有税收、有就业和高附加值的产业项目,整合发展电解锰产业。全面清理房地产市场。对“房改房”、商品房、集资房、违建房等房改工作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坚持土地出让和增减挂钩双核驱动。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不断做大“财政文章”;积极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加大库存指标交易力度;加快推进沅江历史尾堆清理整治工作。二是盘活存量资产资金。把国有资源尽可能变成资产,国有资产尽可能变成资本,国有资本尽可能变成资金,当前重点要做好资产清理、整合重组、抵押融资、协调降息等工作,这是保持财政平稳运行、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举措;同时,利用政策机遇期尽可能争取将符合政策的涉农项目欠款纳入涉农统筹项目库,从而释放更多的财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三是积极向上争资。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认真做好项目前期资料,将计划实施的重点项目列入省主管部门项目库,并跟踪做好项目的遴选评审等工作,确保项目报得上去,批得下来,争取得到更多国家、省的政策红利和资金。督促县直有关部门按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持的方向,提前做好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成熟一个入库一个申报一个实施一个。
(二)以优化支出结构为抓手,突出重点稳保障。一是兜牢基本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力保障中央和省统一标准的民生政策,重点强化“三保”、就业、义务教育、养老等重点基本民生支出保障。二是保障民生实事。积极发挥财政职能,通过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教育强国”、中小学安防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武水及沅水岸坡整治等项目建设;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用于武水大桥、县殡仪馆及公墓山改扩建项目建设;通过争取亚行贷款用于乡镇污水处理站项目建设;通过本级预算安排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用于县政务大厅项目建设。多方筹措资金,为省定重点民生实事和县定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补齐民生领域基础设施短板。三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控一般性支出,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和资产配置标准。对标“三保”政策的执行标准,完善地方财力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对民生政策的提标扩面执行备案制度。四是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对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尽快分配下达,迅速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并形成实际支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项目推进,对已竣工验收的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报账进度,防止资金滞留。
(三)以强化债务管理为重点,防控结合稳运行。一是着力偿还存量债务。严格按照中央、省要求和化债方案既定目标,统筹好财力,做好隐性债务还本付息,确保不出现逾期和违约现象。二是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禁以企业债务形式或通过金融机构违规融资,坚决守住不新增隐性债务的红线,优先保障债务付息。三是推动平台公司转型。厘清政企边界,剥离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支持平台公司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推进平台公司转型为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四是管好用好债券资金。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做好项目规划储备、事前绩效评估、专项债券发行,建立健全专项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督促专项债券使用单位规范使用债券资金,严格规范债券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五是加大对外借款清收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暂付性款管理,加大清理暂付款力度,采取追回、依法依程序列支等方式,逐步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确保财政支出需要,积极防范支付风险。
(四)以深化综合改革为突破,规范管理稳增效。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从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提升预算透明度等方面着力,加强公共资源综合管理、跨年度预算平衡、预算标准化体系建设等。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打破支出基数概念和固化格局。实施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构建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二是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深化政府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驱动预算管理现代化,实现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到决算全闭环的动态监管,全面提高县级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三是落实州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清理县本级支出责任,建立民生政策备案机制,严控部门擅自将人员经费、民生标准提标扩面。四是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出台《泸溪县国有企业(平台公司)转型工作方案》,推进清查处置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深化县属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领域方面的改革,推动县属监管企业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五)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固本强基稳队伍。一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党建引领,以服务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为导向,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和“清廉机关”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与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为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二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突出领导干部、业务干部和年轻干部三个重点,创新开展政治理论、财政业务、纪律作风等综合教育培训,推动财政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双提升。在国企机构、人员、编制等方面着力,在人员选派、招聘等方面探索,在学习教育、考核评价等方面推进,不断提高国企人事管理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县财政系统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改革创新、真抓实干,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